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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枕的身体,而是默然不作声地看着窗外,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:
一对鸳鸯正依偎在一起互相梳理羽毛,恩恩爱爱卿卿我我,可爱极了。
“别看了,”我伸脚踢了踢他的腿,“留不留下?”
“你是六分半堂的二小姐,你说了算。”他没有把目光移回来,只是说。
我顿时高兴了,毕竟冲的就是他这句话。我伸了个懒腰,跳了起来准备离开:“那说好了!不准改啊……”
“好……”他低着头,没有回身。
————
最难搞定的人搞定了,剩下的根本不是事儿。
阿纯帮我写给各大势力的信措辞严谨礼貌,又不失急切,想来可以把很多人勾过来。
我自己也写了几封信,但不是给某些势力的,而是给几个朋友邀请他们来镇场子的:
“唉——人的名树的影。”我羡慕地感叹,“我就是太亲切太接地气了,传出去显得不够有威慑力。”
“你什么名啊?”某只哈奇士从我头顶探出个脑袋来,然后把重量都压到了我的身上,去看我写的信。
“我怎么看江湖上可都怕你呢。”他手指按上了信纸,落下了一个不那么明显,但又很难忽视的,一看便属于男人的指痕。
我气急败坏推开他:“我废好大劲写出来的!”
为了写好看点,我写废了好几张纸呢!
孙兰醉满脸无辜地看着我,摊了摊手:“都是朋友,他们不会在意的。”
“滚!”我怒视他。
“行吧行吧……滚就滚,唉某人啊,用到我的时候什么都好,不用我的时候冷酷无情……”他摇头晃脑地走,看起来跟个感慨世事多艰的书生一样。
“你是不是欠揍——”我把手里毛笔扔向他,然后满意地看到他因躲闪不及,白色锦衣上被划了一道墨渍。
“我的衣服!”孙二一声惨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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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信寄出去已经是第二天了,为了稳妥,我没有用信鸽,而是用了江南霹雳堂的弟子。
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比动物可靠,鸽子就算不迷路也动不动就会被人打下来吃肉,相反人就安全多了,至少不会被人半道煮着吃了。
我派了好多的弟子到各地去送信,而我自己则是进了城,来到了一家小楼前。
这座小楼处处开满鲜花,就算现在已经进十二月,也有寒兰,腊梅,四季海棠,一品红等各式各样的花朵迎风而绽。
隔着老远,属于花朵的清香便萦绕在鼻尖。
小楼的门没有关——事实上,这座小楼的门是从来不关的。
因为这座楼的名字叫做百花楼。
整个江南的人都知道,百花楼的主人是一个善良,热心,优雅,宽容的好人。
他虽然看不见,却很热爱生活,也热爱生活中的人。
对于来往他小楼的人,他从来都是欢迎的。
一张琴,一杯清茶,满楼的花,组成了这个残酷江湖中的悠闲静地。
这就是花满楼,百花楼的主人。
也是我的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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